春节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井冈山视察工作时指出,要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力以赴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加大力度保稳定。作为井冈山精神的发源地,我们要更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以保稳定来促增长、保民生,促进井冈山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增强大局意识,增强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当前,各种不安定、不稳定的因素进一步增多,一些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社会治安压力进一步加大,维护稳定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保拉长,为维护稳定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通过保民生,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通过保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自觉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政法综治工作的前赡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观念,着力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分析判断复杂局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会管理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处理好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和政法机关职能工作的关系,打击和保护的关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着力把维护人民权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体现在各项政法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使政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充分发挥和运用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便”、“助”、“和”、“慎”、“严”五个字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便,就是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按照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全、更方便、更和谐的要求,更新管理观念,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转变,改进管理方式,由审批管理向日常化管理转变,尤其是在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管理项目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助,就是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首要价值追求,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实行减、免、缓,降低诉讼成本,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得不到救助的问题,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建立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设,帮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和,就是要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以和谐的理念引领司法实践,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通过办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自觉强化调解意识,充分利用调解手段,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推行民事执行和解,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慎、就是要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慎重使用强制措施。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和拘留、逮捕等措施,注重执法方式的研究和运用,做到既突出法律的权威性,又注重工作的灵活性,决不能出现因为执法、司法不当,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要通过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严,就是要树立有法必依的理念,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政法机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关系人民健康和同时民生的重要产品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各种犯罪活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查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坚持打防结合,为经济发挥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安宁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是衡量政法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为此,我们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要求、新期待。一是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加强治安管理。针对当前社会治安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升展打击以盗窃为主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坚决遏制侵财案件上升的势头,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治安整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案件多发、防范薄弱、企业和群众需要的治安复杂区域和案件多发时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到平安就在身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衙门式服务为人性化服务,变管理控制为管理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下访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制度,实行市领导接访工作日制度,每个工作日均安排一位市领导接访,市委书记、市长带头接访,并将信访接待日安排公诉于众,方便群众来访,同时,积极开展下访活动,政法机关开展以“亲民、爱民”为主题的大接访活动,深入乡镇、基层,接待群众来访,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实行市领导信访包案制度,每个领导包案6-8件,限时解决问题,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做到解民忧、护民权。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前我市正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各种社会矛盾较多,化解难度大,影响社会稳定,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坚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综合治理第一位的工作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尤其是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排队,找准症结,提出意见,推动有关方面抓紧解决相应问题,做到不扩大、不上交、不留后遗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解决问题的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乡镇,由综治部门跟踪督办,强力推动问题解决,绝不允许出现因化解不力酿成严重刑事案件,形成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经常排查、反复排查、跟踪掌握、主动解决,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能立即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解决,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平安建设每天都是新起点。继续深入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维护基层的平安稳定。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上,真正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真正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建设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干部本领,充实工作力量,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委的作用,加强村组综治机构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工作落实到位。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基层,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市。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防群治、安全管理等基础工作的落实,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有力支撑综治工作开展。把基层基础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三是保障机制到位。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充分体现基层优先的原则,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基层群防群治保障机制。重点加强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和住宅小区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四是舆论引导到位。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基层综治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使之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生命力,更好地发挥导向性和影响力。
五、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按照保障有力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一是筑牢思想根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二是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端正执法思想,解决执法为民的问题;转变执法作风,解决文明执法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解决严格执法的问题;提高执法能力,解决执法水平的问题;加强廉政建设,解决廉洁执法的问题。为此,要强化政治思想工作,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有效防止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制度建设,把执法过程纳入规范化轨道,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严肃查处各种执法犯法的问题,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法委要发挥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执法和司法行为的公正。强化外部监督,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形式,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格局,推动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尹健明)